代理商體制改革案例分析
案例:
最近筆者去了B市開會,會中遇見了多年前認識卻一直未曾見面的代理商朋友A總。A總一直操作衛(wèi)浴電器,代理多個熱水器品牌。目前公司規(guī)模為五六千萬元。雖然在B市打拼十多年,但本人并不是B市人,其親戚朋友大部分都在遙遠的家鄉(xiāng)。隨著年齡越來越大,A總每年回家鄉(xiāng)的時間越來越多,A總的公司畢竟是A總自己一手創(chuàng)立的,并不想就這么結束,因此A總希望采用一種新的體制,將自己下級骨干更加緊密地與公司結合起來,能讓自己成為甩手掌柜。
于是在2006、2007年,A總開始了體制的改革,因為A總把自己一手創(chuàng)建的公司看得很重,不愿意用股份制的方法,將公司分給其他人,于是他采用了承包制,將手中的品牌承包給個人。
A總選擇了自己手下表現優(yōu)秀的業(yè)務經理,經過交談溝通后,了解了個人的發(fā)展意愿,挑選了幾個市場操作能力強、具有一定領導才能的業(yè)務經理,詳談了關于承包品牌的事宜。并簽訂了承包合同,合同的主要內容有:
1.承包人承包A總公司經營的品牌C,以后將負責C品牌的市場所有運作(承包品牌基本都是A總公司運作了一段時間,有一定市場基礎的品牌);
2.A總為承包人提供200萬運作資金,承包人要保證資金的安全(A總認為既然要支持手下業(yè)務經理成為小老板,不應該有太大壓力,因此所有運作資金由其公司負擔);
3.A總支付承包人每月5000元的工資(A總認為品牌運作利潤不是馬上可以體現,因此支付工資,有助于承包品牌的業(yè)務經理無后顧之憂);
4.年底獲得利潤為C品牌市場總利潤的25%,該利潤為承包人以及下屬團體共同所有,由承包人來進行分配(A總認為年底利潤分紅能激勵承包人將這個品牌當成自己的來運作)。
從合同條款中可以看出,A總為了讓手下業(yè)務經理安心的承包品牌,提供了較完善的資金保障。A總實行品牌承包開始一直到2010年結束,已經簽了五六個品牌承包的合同,但是做得長的承包人做了不到兩年,短的才幾個月,就結束了合同。結束合同后,往往承包人也留不住而離開公司。經過這幾年的品牌承包的實驗,A總不光損失了資金,還損失了不少業(yè)務骨干。因此2010年底,A總徹底停止了品牌承包,不再考慮改革的問題。問及A總解除合同的原因,A總說這些品牌都是在自己手里做得稍有起色才轉給手下,但是他們卻都做不起來,他認為就是承包人不努力的因素造成的。真的是這個原因嗎?
點評:
由于筆者并沒有深入A總公司了解A總改革的方方面面,只是從他述說中了解了一些表面的東西。品牌承包制在很多公司都實行過,但是A總的公司卻無法推行起來,筆者推測可能問題出現在以下幾個方面:
一、市場資源。A總盡管是將品牌運作得稍有起色后才轉由下屬來承包,但是A總運作品牌時,可以借助的是整個公司的資源,包括過去已經建成的渠道網絡、人脈資源等市場資源。但是作為承包人可以說是把品牌從公司里獨立出來運作,并沒有A總那么豐富的人脈資源,渠道網絡也不一定能借助得到。另外,A總同時運作幾個品牌,多個品牌之間利潤可以互補,而承包人卻沒有辦法借助這些變通的手段。因此在市場運作方面,受限較多。
二、資金。A總為承包人提供200萬運作資金,一方面,這個資金不可能一步到位,其中包括貨物、壓帳等等,真正的流動資金應該沒有那么多;另外一方面,由于運作資金完全由A總提供,那么從A總公司的財務方面來看,對承包人的財務監(jiān)控應該是比較嚴格的,承包人的財權會受到比較大的制約,也對業(yè)務的運作有比較大的限制;第三方面,承包人沒有資金投入,特別是還能拿到工資,雖然減輕了壓力,但是由公司完全出資,承包人心理上還是認為自己是打工的,并沒有把自己當成老板,從而擁有老板的工作主動性。
三、人員任免。A總付給承包人工資,那么以此推測,A總對承包人以及下屬團隊也是會付工資的。那么承包人以及下屬團隊的工資都由A總支付,那么從人的心理上來說,認同的老板還是A總,那么承包人對其下屬團隊的人事任免的權利會受一定的制約,甚至發(fā)生一些越級報告的事件,這會使承包人認為自己被架空,所謂承包也不過是一紙合同,喪失承包的積極性。
四、人員培養(yǎng)。在和A總溝通期間,A總接了幾個電話。一個電話是匯報說蘇寧調整后需要展柜的效果圖,蘇寧的業(yè)務負責人詢問A總該怎么辦,A總回答:“你自己做吧,如果你不會,去找會做效果圖的設計師做也行。”另外一個電話是匯報在賣場外布展,風太大,易拉寶總是被風吹倒,A總回答:“拿個石頭壓一下什么的。”筆者很奇怪,這種小事都需要詢問嗎?A總說:“他們問我這些小事情,我也很想發(fā)脾氣,但是后來想想,發(fā)脾氣也解決不了問題,我知道的,他們問到了,就直接告訴他們了。”其實,就這兩個電話可以看出A總對公司權利下放很少,幾乎可以說事必躬親。很多事情,如結交賣場、開發(fā)渠道,都是由他先探好路,再由下面業(yè)務經理接過去做。這樣雖然公司大權在握,但是卻缺少了對人員的培養(yǎng)。可以預計,A總的公司目前成長到了五六千萬的規(guī)模,但是如果未來還是只依靠他一個人,公司規(guī)模發(fā)展不會再有更大的進步。公司雖然是A總個人的,但是公司的成長不能只依靠老板,需要員工一起成長才能帶動公司的發(fā)展。A總需要把權力下放,才能讓員工在壓力下成長,才能成為支撐公司的棟梁。所謂獨木不成林,公司運作也是一個道理。盡管承包品牌時,A總選擇的是他比較看好的手下,但是在他那種事無巨細的包容下,員工的獨立性都會比較差,當把這些承包人單獨放到市場中撒手不管,那么一旦市場不好,就會使他們產生巨大的失落感,而喪失繼續(xù)運作市場的信心。
以上的分析盡管對A總的幫助不大,但是對于其他代理商來說,在此提醒,在試水體制改革時,要注意這些方面的問題,這些都是改革前容易被忽視的方面,但是對最后是否能改革成功卻有較大的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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